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融媒体教学实践中心

发布者:文新学院发布时间:2022-11-22浏览次数:182

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单位、个人:

 融媒体教学实践中心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现将此事项向潜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和社会公众广泛公示,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单位:西华大学

 二、项目名称:融媒体教学实践中心项目

 三、采购预算:100万元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公示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概况:

我校拟进行融媒体教学实践中心项目建设,该项目本项目主要由两部分构成,第一是融媒体实践教学平台,第二是配套硬件设备及环境改造。从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技术入手打破平台、管道、终端等各种因素限制,通过构建依托新技术支撑的开放式融媒体实践教学平台,获取与当前和未来发展趋势相匹配的教学和实验方式,通过自主学习、合作研发、实践验证和对比运营,实现传媒教育的产学研用融合贯通,达到最大化利用与共享产学研资源,实现应用型、创新型专业人才培养的教学目标,同时助力完善本科教学实践课程建设。

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

3.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项目技术要求与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采购数量及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采购数量:1套。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见附件。

5.项目评审条款:见招标文件。

6.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履约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履约方式:根据合同约定执行。验收方法和标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执行。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六、公示意见反馈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及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人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红光镇红光大道路9999

 联 系 人:倪泰乐

 联系电话:135 4103 5440

   副本附件一:立项申报书1108(V3)(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