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发布者:文新学院发布时间:2021-03-22浏览次数:1592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等文件规定,统筹考虑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工作安排,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1.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

2.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各工作环节做到有章可循;

3. 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组织管理

1.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复试录取工作及招生过程中有关问题的处理,审定拟录取名单,处理学生投诉,对复试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和复试录取结果负责。

2.成立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小组成员无直系亲属参加复试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复试录取工作。

3.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具体负责监督复试录取工作,保证复试过程公平、公正。

三、复试准备工作

1.因疫情防控需要,采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网络远程复试。选用腾讯会议作为备用复试平台。提前进行系统测试,对软件平台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等功能进行充分评估,确保满足远程复试要求。

2.制订并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在复试前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上和学院网站公布。

3.遴选培训工作人员。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招生复试工作;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远程面试系统操作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4.提前在学院网站公布招生计划和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

四、复试科目及要求

1. 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统一。复试情况进行记录。

2. 为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考生面试前按要求上传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到远程面试系统。

3. 复试科目:

1)面试。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试题由考生随机抽取面试时间为每位考生25分钟左右。主要内容为三部分:

 ①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测试时间为每位考5分钟左右,满分100分,60分合格;

 ②专业基础知识测试,考试科目为《中国语言文学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注重考查中国语言文学相关理论知识掌握程度,测试时间为每位考生10分钟左右,满分100分,60分合格;

 ③综合面试,考查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创新精神和能力,综合面试时间为每位考生10分钟左右,满分100分,60分合格。

2)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在复试前同时加试《中国文学史》、《语言学基础》2本科主干科目。采取在线面试方式,每门科目面试时间10分钟左右,每门满分100分,60分合格,试题由考生随机抽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思想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体检。体检由考生自行到当地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四川省招考委、省卫生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招考委(20109]执行,体检不合格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4.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总分为300分,其中外语听力、口语占100分,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占100分,专业综合面试占100分。各科目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100×初试成绩权重70%+(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100×复试成绩权重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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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招生单位严格按照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从高到低拟录取考生。如果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以下成绩项进行排序:初试成绩总分,复试成绩总分,初试业务课二,初试业务课一,初试外国语。

6.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复试视频资料保存一年。

五、专项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为500分的复试分数线总分不低于250分,单科不限;初试成绩总分为300分的复试分数线总分不低于150分,单科不限。

、复试程序

1.考生准备工作。考生需提前熟悉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按要求准备笔记本电脑等设备,按以下流程操作:下载安装、注册登录、实人验证、阅读系统须知、选择报考学校及专业、签订线上《电子诚信承诺书》、缴纳复试费、提交pdf格式扫描的面试材料:①《准考证》、②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③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 ④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无相关材料可不提供。所提交材料务必真实、清晰、齐全。①②③必须提交,④无相关材料可不提供。

除以上材料,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需提交《入伍批准书》(注意不是入伍通知书)、《退出现役证》、入伍前的学信网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时学历(学籍)审核未通过考生需提供学信网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可以提出书面申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如考生不参与复试,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随机确定复试次序和选考科目内容,并在规定时间提前进行系统在线测试,复试当天根据系统内页提示进入候考区,进入正式面试后,考生再次检查通信及画面要求,最后正式开始计时。

2.资格审查。所有复试考生均需符合西华大学2021年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通过网络审查核验。学院安排专人对考生提交到面试系统的准考证、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同时要求考生实人验证,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学院负责组织考生通过远程面试系统复试。在通知考生参加复试时,将《体检表》等资料发给考生,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同时收集考生选考科目内容,以方便考生复试时从指定考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复试小组组长负责点击复试开始和结束指令,复试开始,对考生进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考生回答从题库抽取的试题;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综合面试提问。复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成员独立在线评分。评分可设置评分时间,评分一旦提交,不能修改。评分纸质记录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考生须在线候考,无特殊原因逾期10分钟未上线,视为放弃复试资格。预录取通知须在2小时内接受,逾期视为放弃预录取资格,依次进行候补。

4.考生拟录取后自行到当地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5.拟录取考生在学院规定时间内提交政审有关材料及定向协议,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6.若复试过程中出现突发情况无法正常复试,可采用电话面试、腾讯会议面试等形式进行,注重保存复试视频。考生尽量在复试时选择网络信号好的地方,如正式复试中,出现网络无法连接,电话联系考生暂停复试,并做好记录。待考生网络恢复时再进行。一旦发生网络掉线,计时并做好记录,完成①部分复试的,按照已完成的①部分复试得分;完成①②部分复试的,按照已完成的①②部分复试得分;如正在进行的复试部分网络掉线,正在进行的复试启用备用系统进行,并做好全程录音录像,如考生无法登录备用系统则切换为电话面试(免提),并做好录音。

七、接收调剂生办法

严格按照教育部、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办理。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西华大学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统考英语一可向统考英语二调。

6.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7.其它未说明的调剂原则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负责。

2.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实行“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按照《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如有必要,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3.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复试工作结束后学院网站公示复试结果。

5.及时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进行复议。学校监督电话和邮箱:028-87720075, yjs@mail.edu.cn

九、联系方式

学院申述电话:028-8738760215680757589(张老师)

本办法由西华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等上级主管部门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西华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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